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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十个合作社被认定为全国合作社农产品加工示范单位
2016-05-05 10:17:16   来源:广西名优农产品品牌网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引导农民合作社更好地向加工领域发展并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2014年, 农业部决定用三年时间开展全国农民合作社加工示范单位创建活动。2015年,在各省(区、市)农产品加工业管理部门推荐的基础上,按照示范创建条件,经严格审核,认定北京琉璃河宏利肉鸭专业合作社等313个合作社为2015年全国农民合作社加工示范单位,广西有十个合作社成功入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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