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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关于举办第十七届中国绿色食品博览会的通知
2016-05-05 17:57:04   来源:市场信息处   

  为培育绿色食品市场,经农业部批准,中心决定于2016年9月2日-5日在长春农业博览园举办“第十七届中国绿色食品博览会”(以下简称绿博会)。本届绿博会由吉林省人民政府支持,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吉林省农业委员会和长春市人民政府共同主办,吉林省绿色食品办公室、长春市农业委员会和长春农博园具体承办。现将绿博会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

  绿博会经二十多年打造,已经成为宣传展示绿色食品发展成果、促进绿色食品交流合作、贸易对接的有效平台。举办绿博会,对进一步提升绿色食品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促进绿色食品市场和品牌建设,推动生态文明和现代农业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各地绿办(中心)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积极争取当地行政主管部门支持,强化措施,扩大宣传动员,做好组织参展工作。

  二、认真组织,扎实工作

  各地绿办(中心)要认真组织筹备参加绿博会,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做好宣传动员工作,组织筛选本地区具有一定规模、实力,参展积极性高的企业参展,同时积极邀请当地采购企业到会洽谈采购;二是组织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商务推介活动,增强企业参展效果;三是充分利用当地宣传媒介,做好绿博会宣传工作。

  请各地确定一名负责绿博会筹备日常工作的联络人员,并于2016年4月30日前将联络员名单和联系方式报至中心市场信息处。

  2016年5月,中心将在长春市召开绿博会筹备工作会议,部署筹展工作,届时请各地绿办分管领导及联络员参加,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联络员回执表.doc

关于召开第十七届中国绿色食品博览会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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