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映。反映情况要真实客观、实事求是,并说明理由,反映人须署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方式,于2021年4月30日前邮寄或直送至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农田建设管理处(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为准)。联系电话:0771-2182511,地址:南宁市青秀区青山路8-2号,群众如实反映问题受法律保护。
广西2021年自治区田园综合体评审结果排名名单
广西壮族自治区田园综合体创建工作厅际联席会议办公室
2021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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