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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凭祥出口商品采购中心开展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2021-02-05 17:19:44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广西凭祥出口商品采购中心开展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以“一带一路”建设为契机,主动适应国际国内新形势及全面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新需求,以开展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为抓手,着力突破制约广西对外贸易发展的制度障碍,全力打造面向东盟的多品种、多批次、小批量的出口贸易综合交易平台。

  一、制定背景及意义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外贸稳外资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20〕28号)明确指出支持贸易新业态发展,尽快推动在有条件的地方新增一批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自2013年起,国家已分五批设立了共31个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2020年9月,商务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外汇局联合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工作的函》(商贸函〔2020〕425号),广西凭祥出口商品采购中心正式获批。崇左市结合实际,借鉴了义乌等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的成熟经验和做法,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发展目标,落实工作责任,确保有效推进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推动通关、收结汇等方面进一步简化流程、精简审批,促进国际贸易自由化、便利化。

  二、主要任务

  《实施方案》借鉴了义乌、常熟、广州等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成熟经验和做法,结合我区实际,提出了建立监管体系、创新试点模式、提升承载力等要求和各部门具体任务。主要是围绕“一个平台、三个功能区”来开展建设。

  ——依托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搭建广西凭祥出口商品采购中心联网信息平台。该平台是市场采购贸易方式信息化系统,满足七部门对市场采购贸易方式的监管要求,实现市场采购贸易“源头可溯、责任可究、风险可控”。

  ——三个功能区。即市场采购贸易综合服务中心、出口商品采购贸易市场集聚区和市场采购出口货物集拼中心。

  三、主要举措

  一是建立监管服务体系。从综合公共服务、信息共享服务、金融支撑服务、税务监管服务、市场准入服务、信用评价服务等6个方面提出建立监管服务体系的工作举措。

  二是创新试点模式。从注册、监管、查验、通关等方面提出4项创新举措。

  三是提升试点水平。从提升市场承载力、强化品牌培育、完善配套设施、提高物流能力、深化国际合作等方面提出5项工作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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