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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办公厅关于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宣传推介工作通知
2015-12-08 14:33:58   来源: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宣传推介工作的通知
 

  为进一步做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宣传推介工作,扩大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景点线路的知名度,营造促进农民就业增收、拉动城乡居民休闲消费氛围,推动实施休闲农业提升工程,现就进一步做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宣传推介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

  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有关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紧紧围绕促进农业提质增效、农民就业增收、居民休闲消费的目标任务,按照“统筹谋划、系统部署、上下联动、均衡有序、重点推进”的思路,注重品牌创建和典型挖掘,强化宣传推介与示范推广,扩大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精品景点线路的知名度和吸引力,为农民就业增收、拉动国内消费做出新贡献。

  二、工作目标

  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宣传推介工作将结合季节特点和工作重点,在重点节假日前,向社会推介一批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精品景点和线路,为城乡居民提供看得见山、望得见水、记得住乡愁的好去处。依托电子商务网站、微信、报纸、杂志等平台,构建稳定的网络、报纸、杂志、广播宣传推介渠道,满足消费者在线购买、线下消费的需求,形成报纸有文章、网络有专题、广播有声音的格局,提升行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确保宣传效果最大化。

  三、工作原则

  (一)系列化原则。按照季节特点有步骤、有重点、分时段的推出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精品景点线路,并进行多媒体、多形式、多渠道宣传。

  (二)易读化原则。通过视频、图片等多种形式宣传推介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精品景点线路,创新发布模式和搜索模式,以适应不同人群的差异化需求。

  (三)快捷化原则。利用微信、手机报等新媒介,快速发送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精品景点线路内容,方便读者转发,扩大宣传效果。

  (四)个性化原则。在组织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精品景点线路专题网页、发布新闻通稿的基础上,组织记者深入基层实地采访,撰写个性化内容,避免千篇一律。

  四、2016年宣传推介内容

  (一)全年宣传推介内容

  一是运用传统媒体,集中开展新闻宣传。充分发挥电视、报纸、杂志等传统媒体,通过开辟专栏、插播宣传语、拍摄播放公益宣传片等方式,宣传关于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的重大决策部署和贯彻落实情况、举办的重大活动、工作中取得的突出成效,以及发展经验和先进典型等,营造休闲农业发展的良好环境。

  二是用好新兴媒体,加大网络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微信、网络、手机客户端等新媒体平台,发挥其受众广、传播快、互动性强的特点,及时向社会发布举办的各类农事节庆、节会、博览会及创意大赛等休闲热点信息,提高传播力影响力和舆论引导能力,引导消费者健康消费。

  三是突出重点地域宣传,营造浓厚舆论氛围。充分利用宣传栏、电子屏、板报、墙报等宣传阵地,在办公场所、车站、码头、公路沿线等服务窗口和办公区域,通过标语、横幅、挂图、宣传画、春联等形式宣传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信息,营造浓厚氛围,不断深化宣传效果。
  
  (二)重要节点宣传推介内容

  围绕“重点节假日”,结合工作重点和自然季节特点集中开展四次精品景点线路宣传推介活动。

  1.春节

  主题:观赏农村冬景,品味特色年俗,采购农家年货。

  内容:以省会城市为中心,其他市、县城为节点,发布“春节到农家过大年”精品景点线路。

  2.清明和五一小长假

  主题:早春踏青,观花赏景。

  内容:以油菜花、桃花、梨花等大田作物种类为主题,发布“早春到乡村去踏青”精品景点线路。

  3.端午节小长假

  主题:体验农耕文化,品尝特色美食。

  内容:以农耕文化和特色美食为主题,发布“初夏到农村品美食”精品景点线路。

  4.中秋小长假和十一黄金周

  主题:体验收获喜悦,观赏秋日美景。

  内容:以省会城市和较大城市周边为重点,发布“仲秋到田间去采摘”精品景点线路。

  (三)积极利用电子商务平台进行推广营销

  充分发挥电子商务平台作用,为消费者提供实时预订、信息搜索等服务,为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经营主体提供市场推广和内部管理提升服务,解决消费者寻找休闲场所的困境,弥补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经营主体缺乏宣传平台、推广能力和客源的短板。

  五、工作安排

  (一)工作分工

  农业部农产品加工局负责2016年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宣传总体方案和精品景点线路推介方案的制定、工作部署的安排,与各省(区、市)休闲农业管理部门、重要媒体的协调联络,以及工作整体进度把握和宣传效果总结汇报等工作。

  农业部农村社会事业发展中心负责精品景点线路材料的收集汇总整理,专题网页的制作、微信平台的发布等工作。同时,配合农产品加工局做好与各省(区、市)休闲农业管理部门、重要媒体的对接工作。

  各省(区、市)休闲农业管理部门负责本省(区、市)宣传推介景点的通知和名单上报、精品线路的整理上报等工作,以及本省(区、市)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宣传推介工作的组织等。

  (二)进度安排

  “春节到农家过大年”精品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线路,各省(区、市)休闲农业管理部门推荐时间截止到2015年12月25日,2016年1月底前制作完成1期专题发布。

  “早春到乡村去踏青”精品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线路,各省(区、市)休闲农业管理部门推荐时间截止到2016年2月26日,2016年3月20日前制作完成1期专题发布。

  “初夏到农村品美食”精品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线路,各省(区、市)休闲农业管理部门推荐时间截止到2016年5月10日,2016年5月30日前制作完成1期专题发布。

  “仲秋到田间去采摘”精品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线路,各省(区、市)休闲农业管理部门推荐时间截止到2016年8月15日,2016年9月15日前制作完成1期专题发布。

  (三)省(区、市)休闲农业管理部门精品线路推选报送方式

  各省(区、市)休闲农业管理部门通过实地考察,择优推荐的休闲农业景点名单和线路,需要在当地有一定的影响力,并能提供优质的休闲体验产品和特色农产品及加工制品,按照推荐表(见附件)报送。原则上,每个省会城市推介线路不超过5条、其他城市和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不超过2条、其他县不超过1条,每条线路休闲点不超过5家、休闲时间不超过5天。

  2015年12月底前,各省(区、市)休闲农业管理部门组织不低于100家景点(重点是各级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星级示范企业和最美休闲乡村),通过自我上传的方式上传资料(景点自我上传资料方式见第四条)。

  (四)精品景点自我上传资料方式

  1.由各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景点打开浏览器,在地址栏输入http:// www.qnz365.com(去农庄网),点击右上角上报,进入注册系统,按照提示和要求,取得注册用户名。

  2.使用注册用户名登录,完善有关信息。

  3.提交与“春节到农家过大年” “早春到乡村去踏青”“初夏到农村品美食”“仲秋到田间去采摘”四个主题有关的体验项目、特色农产品及特色民俗活动的方案不得低于5个,每个方案需包含详细说明(主打特色、内容及接待能力)、图片(不得少于8张)、优惠价格,方案起始及结束日期。

  4.活动相关信息和详细申报流程请关注“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宣传推介活动官方微信”(用手机扫描文件的二维码)。

  5.前期已注册用户,请点击上报后登陆申报即可,无需重复注册。

  六、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省(区、市)休闲农业行政管理部门要站在促进农业提质增效、带动农民就业增收、满足居民休闲消费的高度,充分认识宣传推介工作的重要性,把宣传推介工作作为重中之重,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公益原则,明确专人负责,构建凡有节假日就有精品景点线路推介的长效机制。

  (二)做好遴选推介。各省(区、市)休闲农业行政管理部门按照通知要求,按照时间节点和活动主题,统筹规划,系统安排,有针对性地遴选一批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精品线路,并按时报送。同时,要将本通知及时转发,督促各地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景点及时报送资料。

  (三)加强服务指导。各省级(区、市)休闲农业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工作指导,强化安全管理,注重总结经验,提升服务质量,确保为城乡居民提供一个舒适祥和、安全便捷的休闲度假环境。

  联系人:黄晓丹(010-59199670、59199667)

  辛欣(010-59192271)

  去农庄网技术咨询电话400-075-0086

  E-mail:nybxxnyc@163.com传真:010-59199674
 

  附件:2016年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精品线路推荐表

  农业部办公厅

  2015年11月30日


  附件:

  农[2015]19号.doc

  附件.doc

  农办加【2015】19号.CE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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