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农业农村部、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民政部、司法部关于开展乡村治理示范村镇创建工作的通知》(中办发〔2019〕7号)精神,自治区党委农办、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民政厅、自治区司法厅等6家自治区级有关单位专家于2019 年11月8日在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召开了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镇创建评审会,遴选出桂林市永福县罗锦镇等三个乡(镇),南宁市宾阳县古辣镇马界村等30个村拟推荐为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镇。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于2019 年11 月14日前向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处反映(信函以送达邮戳为准)。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实事求是,并说明理由;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印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要署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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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推荐全国乡村治理示范乡(镇)名单
2.推荐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名单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2019 年11 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