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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跨省调运生猪及生猪产品进入广西的省份和县份名单(2019年2月10日17时更新)
2019-02-12 10:31:00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根据《农业农村部关于规范生猪及生猪产品调运活动的通知》(农牧发〔2018〕23号),综合农业农村部发布的非洲猪瘟疫情通报、解除疫区封锁信息,禁止跨省调运生猪及生猪产品进入广西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简称“省”)和县(市、区)名单如下:

  禁止调运生猪[不含疫情省非疫情县经非洲猪瘟检测合格和检疫合格的种猪、商品仔猪(重量在30公斤及30公斤以下且用于育肥的生猪)]进入广西的疫情省(6个):山西省、黑龙江省、江苏省、甘肃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湖南省。

  禁止调运生猪和生猪产品进入广西的县(市、区)(7个):山西省晋城市泽州县,黑龙江省绥化市明水县,江苏省宿迁市泗阳县,甘肃省庆阳市庆城县、兰州市七里河区,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永宁县、湖南省永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2019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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