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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参加全国名特优果品品鉴推介会的通知
2016-10-22 09:30:52   来源:农业部优农中心   

农组委发[2016]14号

执委会办公室、各展团、各工作组、各有关单位:

  为展示我国果业发展成就,促进产销对接,推进品牌培育,引导产业发展,根据第十四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以下简称农交会)整体安排,以本届农交会遴选推荐的百个果品区域公用品牌为主,由农业部优质农产品开发服务中心负责筹办农交会重大活动之一的全国名特优果品品鉴推介会。为做好企业参会组织和品鉴产品征集等筹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内容

  (一)展示

  以实物、图片和视频等方式综合展示百个果品区域公共品牌的名特优产品及其加工品。

  (二)推介

  集中推介百个果品区域公用品牌,邀请生产企业和客商代表推介发言。

  (三)品鉴

  邀请参会客商、嘉宾观众现场品尝名特优果品,体验产品风味与特色。

  (四)对接

  邀请客商与生产企业深入交流,洽谈对接,探讨合作。

  二、邀请对象

  除了本届农交会遴选推荐的百个果品区域公用品牌的企业与产品外,欢迎各展团组织其他名特优果品企业、专业客商和展团有关人员参加。

  三、基本条件

  对非百个果品区域公用品牌范围内的企业及产品,要参加本活动应具备如下基本条件。

  (一)为本届农交会的参展企业和产品;

  (二)生产企业是依法登记注册的独立经济法人,并注册了产品商标;

  (三)产品属于地方名特优新产品,具有较好的市场声誉和较大的市场份额;

  (四)企业管理规范,产品质量安全稳定,近三年内无质量安全事故发生。

  四、时间地点

  时间:2016年11月4日14:00—16:00
  地点:云南昆明国际会展中心贵宾楼

  五、有关要求

  (一)请各展团和有关单位高度重视,积极组织本地区获得农交会推荐的百个果品区域公用品牌的企业与产品参加。

  (二)参加活动的企业须填报《全国名特优果品品鉴推介会基本信息表》,提交截止时间为2016年10月20日。

  (三)参加产品品鉴推介的企业需提供产品,数量要求:鲜果 15-20公斤,干坚果及加工品5公斤。提交产品截止时间为2016年11月3日。

  (四)请安排专人做好产品的运储以及在活动举办期间产品布置、推介与品鉴服务等工作,相关费用自理。

  六、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农业部优质农产品开发服务中心产销促进处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外大街223号

  邮政编码:100020
  联系人:张振13699297370
  电话及传真:010-65520093、010-65520119(传真)
  电子邮箱:Zhang_zhen@agri.gov.cn

  产品寄送地址:
  云南昆明国际会展中心(昆明市春城路289号)
  邮政编码:650000 展馆电话:0871--67178999
  收件联系人:张振
  附件:全国名特优果品品鉴推介会基本信息表

                                            第十四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组委会
                                                 2016年10月12日

        附件
全国名特优果品品鉴推介会基本信息表

 

 

 

农组委发[2016]14号 关于组织参加全国名特优果品品鉴推介会的通知.pdf
农组委发[2016]14号 关于组织参加全国名特优果品品鉴推介会的通知.d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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